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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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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加][转贴] [加拿大]人间天堂--温哥华
我不知道许过多少次愿,有时间一定会去温哥华见见朋友,喝口老酒,散散心。当接到加拿大华裔作家协会刘惠琴会长的电话邀请以及副会长陈浩泉先生的书函邀请,让我在《华人文学--海外与中国》研讨会上做个演讲时,尽管我刚刚从欧洲出席《欧华作协第三届年会》回来,公事私事千头万绪,但我还是心动了。

  不单单是由于温哥华的美丽使我游心思往,更重要的是会议代表的名单里聚集了许多文学的先进如于梨华、洛夫、弦、胡鞠人、古华、许行、刘登翰、袁良骏、陈耀南、梁丽芳等我所敬重的前辈,他们中有的是我自学生时代就崇拜的前贤,有的则是在我走进文坛的道路中,曾给予过无价的鼓励和帮助的导师。特别是洛夫先生和古华先生再三在电话里希望我此次能到温哥华一游,把盏叙旧。我就是交织在这样的向往和盛情下飞到了加拿大西部最大的海滨都市--温哥华。

  在飞机上,我的邻座是位加拿大记者,他以其职业特有的习惯和滔滔不绝的神侃,使我还没入境加拿大就已对他引以为自豪的祖国稍有了些解:加拿大的原名是Huron-Iroquois,后改为Canada(我以前从不知道),国土面积九百九十七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近三千万,也就是说每平方公里2.9人面积,简直可以用人烟稀少来形容了。这也许就是加国开放移民的主要原因和重要资本。记者问我:你知道我们国家的像征是什么吗?海狸(Beaver)。我说不是枫叶吗(Maple Leaf)? 他连忙摇头说 No,No。他说在欧洲人发现加拿大这块土地之前,这片大地约居住着四十多个印第安人部落。从东部的新斯科细亚省、圣罗伦斯河谷、大湖区,中部的平原区,到西岸的卑诗省均散布着印第安人的族群。他们有的以捕鱼为生,有的专门猎食野马、野牛,大湖区及圣罗伦斯河谷的印第安部落是最早以耕种为生的原住民。东部森林区如新斯科细亚省、新布仑兹维克省、魁北克东部、安大略省北部等地区,印第安人在这里则是过着随季节而迁徙的生活。或聚集、或捕猎,均依时节而定。就像聪明的海狸,一代代顽强地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存下来,所以说海狸才是加拿大真正的像征。我看他说得很认真,不由地仔细打量起他来,从飞机舷窗外射进来一抹粉红的朝阳,映在他那略显激动的脸上,隐约间让我感觉到一丝印第安酋长的影子。“你不会是印第安人吧?”我调侃道,出乎我的预料,这位看上去金发蓝眼的白人,竟认真地点点头,说他太爷爷那辈有印第安的血统。他说印第安人与世无争的生活到十六世纪开始有了转变。先是有误打误撞的水手,意外的来到了北美洲,在回程中意外发现这附近的水域渔产丰富。欧洲的渔民因而纷纷前来此处捕捞渔货,也在加拿大海岸地带建造晒鱼场和房屋。继之有法王派来的远征队,抵达今日魁北克,宣称法国占有该地,之后还以利诱和拐骗的手法,企图从印第安人手里夺取更多的土地和黄金。十六至十八世纪是法国王朝的鼎盛时期,和英国皇室一样,历代法王都极欲向海外开疆拓土,宣耀国威。当英国在大西洋沿岸积极拓展势力的时候,法国则在北美洲占领了大片的土地,目的在于建立新法兰西殖民地。传教士在这里兴建教会、医院、学校,企图以思想改造的方式,让印第安人放弃原有的习俗和宗教等传统,皈依基督教,以便根植法国的势力。在经济面上,欧洲人对皮毛的需求量甚大,而这里盛产的皮毛可让法国获利丰厚。由于初期的占领和统治遭到当地印第安人不断的反抗和英人的阻挠,法王最后取消了新法兰西公司,改由皇家直接统治,并建立类似法国本土的行省制度,在此大兴工业。至十八世纪上半叶时,新法兰西殖民地的范围广大,从大西洋沿岸的新斯科细亚省到密西西比河流域皆是。十七、十八世纪的法国和英国在拓展疆域时经常因为利益问题而兵戎互见,战火也波及至法国的新法兰西殖民地。十八世纪中期的七年战争迫使法国将这片土地拱手让给英国,开始了加拿大历史的新页。初期英国为了魁北克一带庞大的法国移民伤透了脑筋。此时适逢美国独立革命的酝酿期,为免内忧,最后采取安抚法人的政策,让魁北克人民保留原有的天主教、民法、语言、庄园制度等,并将原本是印第安人的领土和纽芬兰省部分地区划入魁北克的范围。这项政策不但巩固了英国的统治地位,也奠定了加拿大从此法、英两种民族共处的局面。十九世纪上半叶庞大的移民潮对加拿大的开发有极大的贡献。从温尼伯湖至太平洋岸,弗雷泽河的金矿吸引大批美国淘金者,英国政府为免此地沦为美国人领土,于是建立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皇家殖民地,后来又在西方建立曼尼托巴省和自治领联邦政府,并修筑横贯加拿大的太平洋铁路。日后从哈得逊湾公司手里取得了西北地方,加拿大的领土终于得以东西连贯,版图也就此固定下来。自治领和联邦政府的建立使加拿大正式走上统一和独立国家的道路,但是在经济和国防上仍须仰赖英国,所以加拿大取得独立主权,成为一个国际上公认的主权国家却是一百多年后的事。

  我在飞机上听完那个记者的有关加拿大的历史课后,对加拿大能有今天的繁荣不禁肃然起敬。从机场出来,好像仍在美国,若不是枫叶旗到处飞舞,同文同宗的加拿大似乎与美国没有什么太多的区别。当然,对于我这个从达拉斯华氏近一百度气温下来的热带人来说,温哥华舒适的海洋性气候无疑是令我倍感亲切。本来洛夫先生执意要到机场接我,并要我一定住在他家,但我因为行程改变且考虑到他老人家德高望重,怎敢劳他大驾?!于是先在网上找到全温哥华的地图,指挥出租车司机二十分钟内就找到洛夫先生位于烈治文市(Richmond)的“雪楼”。说起“雪楼”,在温哥华的文学圈内无人不晓。自“诗魔”洛夫退休自台北移民温哥华后,他不但没有隔断与海峡两岸文学圈的联系,还与旅居温哥华的文人墨客们常来常往,并在自宅办起了“雪楼小集”,以诗会友,以字连谊,成为海外文坛传颂一时的美谈。由于我到达的当天是周末,又近水楼台地住在了洛府,有幸赶上“雪楼小集”的聚会,领教了温哥华文坛精英们的才情和华彩。那天我们几个受邀而来的海外客人:中国福建作家协会副主席刘登翰教授、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的袁良骏教授、澳州雪梨来的陈耀南教授和我,不但有幸结识了刘惠琴、刘惠心、谈卫那、陈浩泉、林艾维、曹小莉、黄冬冬、石贝、书晴、焦健良、王景慧、程学常、齐妙等加华作家,还兴致勃勃地品尝了早在报章和文学圈中耳闻已久的洛夫夫人陈琼芳师母的精美手艺。特别是她制做的牛肉葱油饼,外焦里嫩,喷香味浓,实在是好吃得令人回味无穷,我在洛府住了三天,由于师母每天的绝佳烹调,使我大饱口福,以致于回到达拉斯去中国餐馆吃饭至今都不敢点葱油饼,因为与洛夫夫人的手艺相比,餐馆做的葱油饼简直是惨不忍咽。当天晚上朗诵了洛夫的新作三首:《大鸦》、《白色的喧嚣》和《水墨微笑》。特别让人感动的是,谈卫那女士以舞台剧的形式,表演了她的新作《读送鞋之后》,是和洛夫的《寄鞋》一诗……在那晚“雪楼小集”上所感受到的那种温情足以令我终生难忘,对于那些居住在温哥华那片热土的文学先进们,对中华文化孜孜不倦地追求、传播和维系的可贵精神,让我再一次想起洛夫的诗句:所幸世上还留有一大片空白……所幸……

  温哥华在19世纪初时,它还是一片荒野;只有一些土着过着原始的渔猎生活。在19世纪时,随着近代工业的兴起及新的矿产资源的发现;因此加拿大的经济从此开始发展。在19世纪末期时,成为加拿大的主要港口。1867年时,绰号“Gassy”的贾大顿(Jack Deighton)来到此地,他在盖士镇的华特尔街(Water Street),即现址的盖士镇,盖了一个木造的沙龙酒吧(Saloons)供四面八方来的拓荒者憩息,这就是温哥华的第一家饭店的起源。在城市西迁后盖士镇的经济便开始走下坡,在1971年时,卑诗省政府将盖士镇划为文化保留区,古老建筑物因而得以保存;如今,盖士镇已成为独特的观光区,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铺着圆石的街道,露天咖啡座,以及古董店、精品店和餐厅,使盖士镇成为逛街、购物及用餐的好地方。在盖士镇有难得一见举世仅有的蒸气钟(Steam Clock),每15分钟喷出蒸气一次,Cordova Street上有各式各样的小商店,同时也可欣赏到加拿大原住民文化,这儿收藏了一些很不错的艺术作品。温哥华在1886年正式成为城市,并公推贾大顿为第一任市长,同时温哥华是贾大顿与他的幕僚决定为纪念白人船长乔治﹒温哥华(George Vancouver),于1792年为找寻西北通路而来到此地,故将此城市命名为温哥华。而盖士镇则是为了纪念他的贡献而命名的。有趣的是在Maple Tree Square的中央可以见到贾大顿的雕像矗立在一只啤酒桶上。

  温哥华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内,是全省的工业中心,也是加拿大的第三大城,三面环海。温哥华的中心座落于朝西扩展的英伦湾(English Bay),而成为一个向东北突出的半岛。半岛的前端为史丹利公园,以狮门桥与对岸的北温哥华相连接。它的下方为英伦湾,上方为贝立德湾(Burrard Inlet)。而市区以贝立德(Burrard Bridge)、格兰佛(Granville Bridge)两座桥相连接。

  由于这次大会设在中国城的“中华文化中心”会议厅内,我们每天从烈治文市的洛府到中国城都必经几条温哥华名街如格兰佛街(Granville Street),这条街有着各式各样的商店、电影院和迪斯可舞厅等。当时正好宣布要倒闭的百年老店伊顿(Eatons)百货公司也在这条大街,那几天加拿大报纸上整版整版地报道此事,因为这家老字号连结着温哥华人几代人的情感和希望。沿着Georgia St.街角下行,有全市最大的商厦太平洋中心(Pacific Centre Mall),而洛布逊街(Robson Street)则因高级名店、餐厅、百货公司都集中于此,这里俨然已是一条最流行时髦的街道了。洛布逊广场(Robson Square)上常有音乐会,地下楼有快餐供应,所以有很多上班族都是在广场上边享用午餐边听音乐。在接近中国城时,穿过同性恋酒吧群集的格兰佛街,到处可以看到印度人和以印度文为招牌的商店,在食品店内流淌出印度风味的音乐,街道两旁大多是宝石和纱丽布店,这两种商店中都卖有产自印度的各类物品。

  本来我曾想去温哥华艺术画廊(Vancouver Art Gallery)去看看,因为一个画家朋友说温哥华艺术画廊有引人注目的希腊神殿式的圆柱,馆内收藏了许多加拿大及东南亚有名的艺术作品,其中有绘画、雕刻、摄影等,还有毕卡索、戈雅、夏加尔的作品。但由于会议时间安排的很紧,只好等下次再去了。

  温哥华的中国城邻接于盖士镇的南侧,号称北美第二大的中国城。住在这里的中国人是19世纪中,为了至加州淘金而离乡背井后因寻找金矿而北上至加拿大,后来便在此落地生根的。现在温哥华已有华人移民四十多万,为北美华人人口比例最大的城市。所以加拿大从国会议员到政府部长都有华人出任,最近更有华裔女性伍冰志(Adrienne Clarkson),代表英国女皇出任加拿大总督,由此可见加拿大华人在该国的影响有多大。以我所观察,温哥华的中国城应是北美最具规模的中国人社区,这里不但有整洁的商店,还有一个座落于中国城内中华门牌坊后面的中山公园,这个由加拿大政府与中国合作建造的明朝风格的花园,悬挂着明朝式样的灯笼,据说是在苏州以手工打造的,中国风味时足。还有碧绿的池水,和园中花草相互辉映。我曾和洛夫先生及刘登翰教授信步园内,感觉如同身在中国的南方小镇,令人赞叹不已。

  会议于九月四日上午十点正式开始,在梁丽芳教授等致词后,首先由原香港大学教授陈耀南和中国社科院文学所袁良骏教授开讲,二人妙语连珠,台下掌声不断。陈教授以“在下、孤独、无文”为题阐述华文文学的困境与出路。袁教授则以“新世纪、新格局、新发展”为题展望二十一世纪的华文文学的前瞻。下午由着名诗人原《联合报》副总编辑弦先生和《明报》副刊主编丁果先生主持发言。弦的题目是“世界华人文学一盘棋”,以早期台港大陆文学与海外华文文学的互动关系,论述今天华文文学的角色定位,并提出当前华文坛的几件大事。丁果先生则呼应弦的论点,提出应把温哥华这个藏龙卧虎的城市办成一座文学城。第二天上午由来自中国福建的刘登翰教授主讲“北美华文文学的文化主题及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关系”,他以其坚实的研究基础,论证了海外华文文学对本土文化的冲击和影响。引起听众的热烈讨论。下午由着名作家于梨华女士和我主讲,于先生被尊为“留学生文学之母”,她以“海外华人文学前景探讨”为题,探讨海外华人文学的归属、定位及前景。我主要介绍了华文网络文学的起源、特征及其对传统文学的冲击和影响。两天的研讨会,感触最深的是温哥华不但文学大师虎居龙盘,而且听众的素质普遍很高。据说此次研讨会听众全部收费,而且高达二十元,竟然有近百人到会,这在北美好像绝无仅有,由此可见大会组织者的魅力和“手段”高强。

  第二天午餐后,当地文友诺拉小姐带我和洛夫、刘登翰三人驱车去史丹利公园(Stanlry Park),这是温哥华最负胜名的风景地。占地一千英亩,苍翠常绿的灌木,庄严宏大的柏树。杉木,怡静和泰然的野生自然环境,包围拥抱着悠闲的人们。在公园里有令人陶醉的水族馆,绚丽夺目的玫瑰花园,露天剧场,高尔夫球场,环绕公园的海边行人道等等。数之不尽。公园前后约有10公里左右,以步行浏览最佳,如果觉得十公里太累的话,骑自行车则是另一种感受。在公园入口看到的塑像是苏格兰诗人罗伯特汉斯,而后面山丘则矗立着加拿大总督史丹利勋爵的塑像。这个公园的产权是印地安人的,加拿大政府只不过是以永久租借方式使用。在入口处的右方有一个喷泉,过去曾经是海口的一部份,故其名“失落的浮礁(Lost Lagoon)”。史丹利公园的美丽景色,分为死形岛(Deadman's Island)、温哥华港(Vancouver Harbour)、狮门桥(Lions Gate Bridge)、海岸红杉林区(Coastal Red Cedar Forest)、玫瑰花园,以及图腾柱(Totem Poles)等几个景点。在图腾柱区,所有的图腾都是由红雪松木雕成的,而且都是住在加拿大太平洋地区的各印地安民族所雕刻而成的。洛夫先生引领我们去看小熊,由于找不到停车位,只好委屈诺拉小姐看车等我们。北京姑娘诺拉虽然出国很早,又在南太平洋上的小岛美属萨摩亚上生活过几年,但浑身还是透着北京女孩的率直和潇洒。她送给我的名片头衔是自由撰稿人,问她如何为生?她自豪地说:我有个好老公呀!多洒脱的北京姑娘!

另一个给我印像深刻的女孩是卑诗省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的新生齐妙。那天她拿着个录音机来采访我,她猛一看就是个高中生,要不是她妈妈--原台湾警广名主播凌晨在一旁,我很难相信她是温哥华华侨之声(AM1320 CHMB)电台的记者,更为令人惊奇的是,这个很小就随父母移民加拿大的小女生,却在台北的《皇冠》杂志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小说。后来在研讨会上,对于是将海外华文文学溶于西文?还是继续保持传统?与会者争论不休,齐妙则一鸣惊人地以自己为例,认为放弃用中文写作就意味着背离传统,也就失去了华文文学存在的意义。她还告诉我因为温哥华的香港移民太多太有钱,不但将这里的地价房价物价炒高,而且还将这里的公众语言英语变为粤语,连台湾大陆来的新移民都不得不学习香港话以适生存。西方媒体甚至把温哥华(Vancouver)称之为香哥华(Hongcouver),美国《时代》杂志干脆称其为“亚洲新都市”。齐妙说自己所上的UBC大学号称加拿大西岸规模最大的学校,它位于市区的西南方,面临乔治亚海峡和英伦湾,环境优美怡人。在广大校区中包括了8个学院,9个研究所及有1200万册以上藏书的图书馆、博物馆、高尔夫球场、健身中心、庭园和各种设备。目前约有四万名学生就读于其中,校园内黄面孔黑头发的学生抬头皆是。

  温哥华有太平洋门户之称,几乎四面环水,北边的贝立德湾是个不结冰的良港,港内货轮飘扬着世界各地的国旗,南边的弗雷瑟河向西注入乔治亚海峡,乔治亚海关将加拿大本土与温哥华岛分隔开来,就像一位诗人所说的:若不是视野被群山挡住,温哥华将会升天……但周遭的山脉也给温哥华带来一年1400公厘的雨量,使得空气清新,景色翠绿。乌云也在山脉上结成冰雪,为温哥华市制造出一年长达五个月的滑雪环境。温哥华大都会的面积市3000平方公里,包括北温哥华,西温哥华,本拿比(BURANBY),哥桂兰(COQUITLAM),哥桂兰港(PORT COQUITLAM),莫地港(PORT MOODY),匹特草原(PITT MEADOWS),烈治文(RICHMOND),白石镇(WHITE ROCK),三角州(DELTA),新西敏寺(NEW WESTMINSTER),和兰里镇(LANGLEY)等郊区。虽然温哥华是加拿大第三大城(次于多伦多与蒙特娄),但众多的水域,高山,与公园,令人误以为它比实际面积还大。完备的交通网让温哥华人可以早上滑雪,下午航海,晚上欣赏歌剧。我在温哥华的第三天,古华夫妇曾陪我到海边的白石镇吃生鱼片,我们坐在海边的长椅上眺望远方,感叹人生的奇妙和变换无穷。这是我许多年来第一次如此轻松无忧无虑地在海边小息。初秋的阳光是那么地温柔和妩媚。周围的人又是那么地悠闲自在。当时那种心旷神怡的感受,今天想起来仿佛是做了一场梦。这种城市环境之美,好像连最有激情的诗人都不得不掷笔驻足,无言以赞。古华说在这个城市连做生意都像是在享受,商人们谈合同时都会先选个视野好的地方,鸟瞰全城,在景天一色的舒心环境下签下自己的名字……

  在温哥华最后的一天晚上是在文坛前辈弦家度过的,这个小型的烤肉聚会有弦的老友洛夫夫妇、于梨华、古华夫妇、刘登翰、刘惠琴、陈浩泉等,公感性地说这是他近年来最高兴的一晚,并趁兴为大家唱了两段河南豫剧,令大家拍手叫绝。前一天晚上在洛夫家他和洛夫先生、刘教授及我四人曾痛饮白酒,相谈甚欢。今天他不顾夫人有病在身,请大家再来自己家中一聚,展现其豪爽之个性。无怪乎他能长居台湾文坛之龙头,并栽培出三毛、席慕容等一流的作家,我想这都与他亲和的性格不无关系……

  “搬来温哥华吧!”这几乎是所有目前居住在温哥华的文学前辈们,对我发出的真诚的邀请。温哥华真是太平洋的宠儿,到阿拉斯加的「爱之船」,就是从这里启航。所以这个码头就成为温哥华的注册商标。我虽然过去也来过这里,但是这趟温哥华之旅不仅是我感觉最棒的一次,更让我认识了一群很有意思的朋友,因为有了他(她)们, 使我一点也不感到寂寞。温哥华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地方。诺拉说,夏天的景色更美,但秋天给我的感觉已经很棒了,洗印出来的相片每一张都像名信片一样。对温哥华的感觉真的是一见钟情,除了有山有水,风景如画外,整个城市的温度都好像是最适合我们人类的,难怪大家一窝蜂的往这里移民。美好的生活环境再加上随处可得的美味佳餐,温哥华真的是个好地方,逛一圈后的感觉是everything is too good to be true……

  特别是当飞机起飞时,所产生的失重(落)感,是我近年来最强烈的一次,整个旅途就好似到了一个梦中的仙境一般。难怪当我步出达拉斯机场外,面对蒸笼般的近一百度高温时,有种从天堂跌到地狱的感觉,唉,这正是我目前写这篇游记时心情的最佳写照,看到窗外骄阳下一览无余的大平原,我确信我是刚从天堂回来的,不知道我何时才能重返天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20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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